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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办理的相关程序

发文时间:2014-01-01

一、持医保卡到校医院结清所有费用

二、社保要求先办理减员,确认正式减员后,再做抚恤金丧葬费领取程序。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生活费(以人事处计算为准)、5000元丧葬费包干:

需要先将死亡证明的复印件交到(也可邮寄,邮寄一定选用顺丰快递,邮寄地址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纳楼307室 刘晨收 010-83951681)人事处,人事处高老师去社保办理减员,待下个月社保通知减员成功,方可联系领取抚恤金丧葬费事宜。但请一定先完成医保报销后再到人事处减员,减员后将医保将无法报销。

因涉及到财务约款,请务必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刘晨(010-83951681)领取。只有每周三可以领取现金,周一、二、四全天和周五上午可以带工商银行借记卡领取抚恤金。

三、 联系人事处领取抚恤金:

领取抚恤金丧葬费所需材料:

领取抚恤金丧葬费所需材料:

1.去世老师的老伴能亲自来办理的情况下:

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去世老师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不用结婚证)

领取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去世老师的老伴不能亲来办理,委托子女办理的情况下:

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去世老师老伴出具的委托书(签字并按手印)

去世老师老伴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去世老师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不用结婚证)

领取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去世老师的老伴已不在世,多位子女的情况下:

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人出具其他子女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要每位子女签字)

去世老师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去世老师的老伴已不在世,独生子女的情况下:

去世老师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独生子女证或户籍部门、街道等开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去世老师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携带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1.死亡证明
   2.户口本、身份证
   3.前往办理领取抚恤金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及委托书(其他直系亲属)
    四、 联系人:

   1.人事处: 83951681   刘晨老师
   2.校医院: 83951026
   3.离退休工作处:83952179、65976290

 挽联: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