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办理的相关程序
一、持医保卡到校医院结清所有费用
二、社保要求先办理减员,确认正式减员后,再做抚恤金丧葬费领取程序。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生活费(以人事处计算为准)、5000元丧葬费包干:
需要先将死亡证明的复印件交到(也可邮寄,邮寄一定选用顺丰快递,邮寄地址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纳楼307室 刘晨收 010-83951681)人事处,人事处高老师去社保办理减员,待下个月社保通知减员成功,方可联系领取抚恤金丧葬费事宜。但请一定先完成医保报销后再到人事处减员,减员后将医保将无法报销。
因涉及到财务约款,请务必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刘晨(010-83951681)领取。只有每周三可以领取现金,周一、二、四全天和周五上午可以带工商银行借记卡领取抚恤金。
三、 联系人事处领取抚恤金:
领取抚恤金丧葬费所需材料:
领取抚恤金丧葬费所需材料:
1.去世老师的老伴能亲自来办理的情况下:
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去世老师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不用结婚证)
④领取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去世老师的老伴不能亲来办理,委托子女办理的情况下:
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去世老师老伴出具的委托书(签字并按手印)
③去世老师老伴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去世老师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不用结婚证)
领取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去世老师的老伴已不在世,多位子女的情况下:
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领取人出具其他子女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要每位子女签字)
③去世老师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领取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去世老师的老伴已不在世,独生子女的情况下:
①去世老师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独生子女证或户籍部门、街道等开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③去世老师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领取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携带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1.死亡证明
2.户口本、身份证
3.前往办理领取抚恤金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及委托书(其他直系亲属)
四、 联系人:
1.人事处: 83951681 刘晨老师
2.校医院: 83951026
3.离退休工作处:83952179、65976290
挽联: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