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校历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现将学校放寒假时间通知如下。
1月13日(星期三)至2月25日(星期四)放假,2月26日(星期五)上班。
1.放假时间:全体学生(包括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1月9日(星期六)至2月27日(星期六)放假。各年级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
2.开学时间:全体学生(包括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2月28日(星期日)报到、注册、领取教材;本专科学生、研究生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继续教育学院学生3月2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如因疫情防控等其他相关工作需要,开学时间将依据上级部门最新要求进行调整。
1.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响应并严格遵守北京市、属地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安排,保持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力量到位、联络机制畅通。做好应对校园管控政策动态调整的各项准备,提前做好学生离校、返校工作安排和计划。
2.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工作。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完成各类人员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继续组织好“疫情通”每日填报工作,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动向,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3.继续坚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京(教师和京籍学生)、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继续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严格落实进入校门核验身份、健康“绿码”和体温检测制度。如有特殊原因需留校的,须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申请。
4.严格执行离京报备审批制度。提倡教职员工减少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党政机关干部带头在京过节,确需离京的要严格审批管理。
5.其他工作要求。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要安排好任课教师阅卷、评分、登录成绩等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增强安全意识,严防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