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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党委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02-27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大党员纷纷要求作贡献,许多党员自愿捐款捐物。根据中央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广大党员支持疫情防控斗争的强烈愿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组织全校党员开展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采取从工资收入中统一扣缴的做法。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文件通知,捐款一般不超过100元。此次患病或因家庭成员患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可以不捐;没有固定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党员可以不捐;前期许多党员已自愿捐款的可不再捐款,同时计入各单位党员捐款总数。

 

二、捐款使用

学校代收党员自愿捐款后,将捐款全部汇至市委教育工委,由市委教育工委转交市委组织部,并统一上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将汇款转交财政部,由财政部根据疫情实际和各地需要统一安排使用,捐款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资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慰问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采取网络捐款等灵活方式有序组织捐款活动,切实通过组织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2.明确责任,有序组织。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于3月1日(周日)中午12点前组织完成捐款接收工作,于下午4点前将本单位捐款统计汇总后,通过网络方式一次性全数报送至组织部,并将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登记表(见附件)报送至组织部邮箱zzb@cueb.edu.cn。

3.抓好落实,严格管理。各单位要对所捐款项严格管理、如数上缴,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和挪作他用。在组织党员捐款时要做好登记,具体到每名党员。捐款收据待上级党组织下发后,将发至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转交给党员本人。

捐款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网络形式报送,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人员汇总报送时注明“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支持防疫工作捐款”。

 

 

 

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